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廣州市松江區佘山鎮國民政府辦公室
發布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建造的卡住產確定書》,現因經過《中華我們共合國民事案件案件民事案件案件法》明文標準的相關策略不可能收貨,明確標準《中華我們共合國民事案件案件民事案件案件法》第9十八條的明文標準,向你通知公告收貨《責令改正責令拆卸取決于書》、《附違背法建筑設計的不了產核實書》,自發性出本發布公告之時起,經四十五日,即當做發貨。
附加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背法建筑工程施工的不變產介定書》
二〇二3年十月每周